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陈建军、慕京帅、王群、张辉、刘洋、梁晓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主城区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充换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近年来,蒙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截至2023年底,共有电动汽车约7500辆,占比约4.08%,充电桩需求量逐年攀升。
(一)充电设施安装情况
1.公用充电设施。蒙城县城区现有较大型充电站1处,为政通路与齐山路交叉口(望月站);公交专用充电站4处,分别为东西南北四个换乘中心;其他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合计127个,其中:快充车桩116个、慢充车桩8个、超充充电桩3个。
2.物业小区充电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县积极推进补齐各类配套服务设施短板,其中:2021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5个,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个;2022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8个,新增电动车充电桩475个。截至目前,我县现有物业服务小区103个,物业服务企业54家,已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小区86个,累计安装新能源充电桩6537个,未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的小区17个。
3.非机动电瓶车停车棚和充电桩安装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县物业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车停车棚1862个,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端口30945个。2024年,我县持续推进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截至6月底,新建电动自行车车棚109个,新增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端口2159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业主充电难、停车难的问题。
(二)政策支持情况
1.2023年12月12日,省发改委制定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3〕8号)。文件主要明确全省各市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的总体要求,坚持“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协调、充换结合,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原则,协同推进市、县、乡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公交枢纽站或停保场等,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在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在供电电源允许的情况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换电设施;在城市交通节点、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区域,建设服务于特定型号或特定领域车辆的专用充电设施或换电设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国省干道、省界收费站等,探索建设集油、气、电、氢等多种能源供给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在县城、郊区、乡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及偏远地区等,建设快慢结合的公用充电设施。
2.2024年3月25日,省汽车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供电公司等七家单位制定印发《安徽省汽车办等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皖汽办〔2024〕3号)。主要目的是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持续提升项目建设便捷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建设流程、优化项目备案流程、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强化用电保障。
(1)建设流程。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包括的项目选址、签订协议、项目备案、建设审批、用电报装、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8个主要阶段。
(2)优化项目备案流程。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属地备案。需要备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备案流程和需上传的备案材料。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项目单位须在本地注册等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备案前置条件。
(3)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在既有停车位建设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在已出让建设用地产权红线内新建或改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及在既有加油(气、氢)站、燃气供配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强化用电保障。明确了个人在居住区的自有产权车位或在经车位产权人同意、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用电报装流程以及供电企业收到报装申请后应当履行的相关责任。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充电桩分布不均衡,城区内北多南少,大部分乡镇尚未布置;部分城区充电桩距离较近,服务半径存在重合。
二是现状充电站(桩)数量已无法满足电动汽车发展步伐。
三是多运营主体参与,缺少统一管理平台。
四是对老旧小区低压配电线进行接线改造,不仅需要建设改造费用,还涉及占用公共空间,需综合协调小区业主的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
县发改委会同县城建集团、县住建局等单位已编制完成《蒙城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布局涉及全县域,目前,正在组织意见征集。近期规划至2025年,基本完成重要交通枢纽站、商业综合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主要景区(点)、乡镇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县城建成区充电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乡镇站点覆盖率达到100%。中期规划至2030年,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网络进一步完善,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公共充电站16座,县城建成区充电服务半径缩小至不超过2公里,对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布置充电桩。远期规划至2035年,全面建成全县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网,将蒙城建设成为全省示范、全市领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示范城市;在全县279个行政村完成充电桩点布局,实现县域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规划研究通过后,下一步,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合理加装新能源充电桩,进一步优化布点,调整快慢充比例,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二是规范充电桩建设规格参数,提高安全系数;
三是引导新技术落地应用,逐步增加快充桩比例并鼓励光储、充换电等业态落地;
四是积极研判上级政策,争取各级各类补贴资金,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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